中国江苏网6月17日泰州讯(葛丽娟)上月底,兴化市出台《兴化市2019年就业创业精准扶贫实施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方案》中六项鼓励举措,都细化到具体的“真金白银”,与平常看到的概念式鼓励文件迥然不同,彰显了该市对就业创业精准扶贫工作的真心真情。
“《方案》有两大特点。一是没有直接套用上级文件,‘上行下效’地鼓励了事,而是将扶持、鼓励细化到具体的资金;二是以政府文件下发。”该市创业富民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方案》的六项举措包括:鼓励建立就业扶贫基地,大力组织脱贫职业培训,加大扶持创业脱贫力度,实行公益性岗位开发补助,鼓励各类企业吸纳就业,树选就业创业典型。每一项举措,都匹配着具体的扶持、奖励金额。如,在鼓励建立就业扶贫基地举措中,凡吸纳建档立卡户劳动力10人以上就业的扶贫车间、社区工厂、村社代工点等就业扶贫孵化基地,给予2万元奖励;本年度内新吸纳未脱贫劳动力再按1000元/人奖励。
又如,在鼓励各类企业吸纳就业举措中,凡企业本年度内新招用未脱贫劳动力给予3000元/人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缴纳社保部分予以全额补贴。企业新招用未脱贫劳动力且组织岗前培训的,最高给予1000元/人的培训补贴。在树选就业创业典型举措中规定,从已经就业的建档立卡户劳动力中评选10名先进典型,给予3000元/人奖励。在“十佳创业明星”“20佳创业能手”评选活动中,增设一定名额的建档立卡户劳动力获奖人员。
为保障《方案》顺利实施,市政府还安排了序时工作进度,强化了乡镇和市各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要求人社、财政、扶贫办等部门要统筹安排,强化就业创业扶贫资金保障,并由人社部门牵头实行季度督查、年终考评的工作制度,切实做到就业困难对象“出现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户,就业一户”,形成就业创业援助长效机制,确保就业创业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