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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将在19区县开展小额扶贫保险试点

    6月10日,记者从重庆市扶贫办获悉,2014年重庆市将在19区县开展小额扶贫保险试点,每位贫困户每年只需交纳10-30元,在发生意外伤害时就可收到最高3万元的赔付。这项工作已于6月10日正式启动,受益对象约44万人。

    重庆市扶贫办资金计划处有关人士介绍,农村扶贫小额保险是面向农村贫困群众的一种保险产品,是防止农村贫困人口因灾因病和因发生人身意外伤亡致贫返贫的特殊金融扶贫工具。它兼具投入小、缴费低、保障全、赔付高、手续少、赔款快、效果好等特点,符合新形势下创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加大财政购买社会服务力度、精准到户到人扶贫的新要求。

    2013年9月,市扶贫办与中国人寿重庆分公司合作,在开县、忠县、黔江区、石柱县、江津区等5个区县各选择2万人、共计10万农村扶贫对象,开展扶贫小额保险试点工作。

    其主要内容是为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残疾、Ⅲ度烧伤、伤害而产生的医药费用提供保险保障,分每人每年缴费30元、40元、50元3个档次,其中市级财政资金补助20元,贫困户自行缴纳10-30元。从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底,5个区县共发生理赔案件596起,赔付金额155万元。

    在此基础上,重庆市把保障对象从2013年的5个县、10万人扩展到19个区县、44万人,并适度提高财政补助标准,让更多人受益,逐步形成一套“政府支持、农民受益、市场运作、广泛覆盖”的农村扶贫保险体系。

 

责任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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