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西南大学教授谢德体建议
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
中国经济新闻网讯(记者 庄冠蓉)全国人大代表、西南大学教授谢德体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应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
谢德体说,改革开放40年来,“三农”问题始终是中央工作的重中之重,连续10年中央1号文件的主题均聚焦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将兴农助农惠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聚焦聚力“三农”问题这一短板弱项,适时提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先后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规划了乡村振兴的工作重点、政策措施等。
谢德体说,近年来,城镇化进程带来城乡经济发展与社会供给不平衡,外出务工成为农村劳动力的普遍心态,农村人口外出务工急剧增加,在家劳动力严重匮乏,老弱妇孺留守造成农村“空巢化”,大量耕地撂荒、宅基地闲置、公共基础设施落后;农村公共生活和社会服务缺失,农民缺乏乡村振兴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部分农户家庭被动回归到低投入、低产出的小农经济模式,农业产业化发展严重“空心化”,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日趋加剧。
他表示,破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力资源困局,使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是下好乡村振兴的先手棋,也是新时代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这不仅需要政府顶层设计、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更应采取有效激励措施防止农村人力资源过度流失,鼓励农民工自愿返乡创业,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
长期关注“三农”问题的谢德体教授指出,乡村振兴战略的落脚点在于坚持农民作为战略落实落地过程中建设、治理、受益的主体地位,其关键在于提升农民干事兴业的意识和能力。可以通过组织村民共同出资、出力重修家谱、村史、乡风等公共议事和集体行动重塑思想文化认同,使全体农民意识到自己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责任,激发全体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彰显农民的主体地位。形成乡村振兴内生力量协同机制,奠定村民自治的社会基础,防止乡村引入外部力量参与建设、投资、扶贫等行为破坏村民主体地位,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