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庆市人社部门不断完善实施欠薪主体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责同查”责任追究体系,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多模式合作,促进治欠保支工作见成效。
重庆市探索建立巡回法庭,促进农民工工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黔江区人社局与区人民法院共同成立了追索劳动报酬及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将行政执法、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成功探索出一条多元化解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新模式。巡回法庭采取就地立案、审判、结案、执行的方式,充分发挥司法调查取证优势、强制执行优势,实行“一站式”服务,缩短立案时间、审理期限、执行周期,为快速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该市建立劳动保障检察监督站,规范农民工工资案件司法处置秩序。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劳动人事监察执法局成立人民检察院劳动保障检察监督站。该监督站以指导和监督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类案件的行政调解、案件办理和司法诉讼工作为主要任务,切实增强了人民检察院对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司法监督。
重庆市建立劳动人事纠纷便民调解工作站,推进农民工工资案件非诉司法处置。石柱县人民法院在县劳动人事监察执法局成立劳动人事纠纷便民调解工作站,依法对涉及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工伤赔偿等案件推进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强制执行综合处置。
此外,该市还完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重庆市人社局联合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制定下发了《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实施意见》,细化统一了“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报酬”和“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认定标准和证据标准,完善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程序和机制,健全了移送案件法律文书和案卷材料要求。
随着“包案化解、部门协同、司法联动”的处置模式持续全面推进,重庆市实现了农民工工资问题快速反应、快速受理、快速处置,构建起农民工工资不能拖、不敢拖、拖必处的防治体系。(孟义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