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普通文章模块栏目内容页
重庆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和跟踪评估

  近日,重庆市纪委监委修订出台《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强化规范性文件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统筹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今年初,重庆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2019年委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强调要不断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的统筹工作,确保对标对表、切合实际,防止制度之间冲突、失衡,增强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质量和水平。

  “《办法》的修订,重点是围绕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调研、审核、报备等重要环节健全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针对以往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出现的协调性不够、规范性不强的问题,《办法》强化了事前、事中的统筹把关,并提出要求:统筹制度建设计划,每年底由法规工作部门汇总编制年度制度制定计划并提交纪委常委会审议;建立事前审查机制,两级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均要先提交法规工作部门对合法性、合规性、协调性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后才能提请纪委常委会审议;探索建立法规工作专家咨询机制,必要时可邀(聘)请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参与或委托专门机构开展起草调研工作。

  为了增强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力,《办法》还对规范性文件的跟踪评估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每两年开展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委还将不定期开展重点制度专项评估,并将通过召开座谈会、蹲点调研、征求意见等形式,来提炼实践经验,查找突出问题,最大限度防止制度虚置。(重庆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代江兵)

收藏
0
有帮助
0
没帮助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