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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推动主体责任项目化清单化管理

  近日,重庆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意见》围绕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建立履行主体责任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实现以单明责、照单履责、按单问责,形成明责、督责、考责、问责的工作体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意见》以党章和党内法规为依据,对标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精神新要求,紧密结合重庆实际,将主体责任内容细化为七个方面,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大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惩治腐败、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的内涵,形成“党委不松手、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紧紧咬住“责任”二字,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责任主体分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三类,分别建立各责任主体履责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一是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梳理出法规中明确的责任主体的法定职责和具体工作,列出履责的正面清单。二是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重庆市实施办法有关问责情形,分析日常监督中发现以及问责案件中反映出来的有关失职失责情形,列出履责的负面清单。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互对照,进一步明确履行主体责任要做什么,在履责过程中要防范和纠正什么,实现以单明责、照单履责、按单问责。

  通过履责情况全程记实、督查调研、巡视巡察、约谈、专题报告、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通报曝光等8项具体措施,加强日常监督,督促责任落实。加强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问责结合起来,与绩效考核、干部任用挂钩,对排名靠后的党委(党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抓好原因分析和整改落实。(重庆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代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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