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6名证人、鉴定人员、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重庆渝中:完善出庭作证制度推进庭审实质化
本报讯(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陈天祚)近日,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对渝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李某等4人涉嫌诈骗罪作出判决,判处王某等4名被告人七年到十一年零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决后,4被告人均未上诉。
“该案的办理不简单。”据渝中区检察院检察官李露介绍,2018年8月,该院在审查该案时,李某否认涉案,李露专门申请证人刘某出庭作证。在庭审前,李露与刘某沟通了庭审流程和如实作证等相关注意事项。在庭审中,刘某沉着应对公诉人和辩护人的交叉询问,顺利完成证人任务。
该案的办理,是该院推进庭审实质化试点工作的一个缩影。据统计,从2017年5月试点以来,已有376名证人、鉴定人员、侦查人员像刘某一样出庭作证。
“不愿出庭、不能出庭、不敢出庭,一度是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侦查人员等四类人员走上法庭的三只拦路虎,也是推进庭审实质化必须破解的难题。”渝中区检察院检察二部主任朱志荣介绍。
“不愿出庭,说的是由于认为庭审事不关己,各类人员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主观上抗拒出庭作证。”朱志荣说,针对这一问题,该院一方面加强对证人的思想引导,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另一方面找准切口,从相对容易推动的侦查人员出庭着手,然后逐步推广,各类人员的出庭作证率稳步提高。
“而不敢出庭,则是推进四类人员出庭过程中最为棘手的问题。”朱志荣说,有些证人、鉴定人不敢出庭,是出于安全的考虑,这种顾虑比较容易打消。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公诉人在提交“申请出庭名单”时,同时还会提交《申请采取保护措施的出庭人员名单》,并提出相应保护措施的建议。
“更多人不愿出庭是因为担心自己无法应付复杂的庭审环境。”朱志荣说,针对这一问题,渝中区检察院总结推行关键证人“七必谈”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庭前辅导流程,帮助证人缓解开庭前的紧张焦虑情绪。而这也对检察官的综合素能提出更高要求,李露对此深有体会。
据介绍,为保障出庭作证工作的稳步推进,渝中区检察院专门组织业务部门40余名干警开展为期一周的封闭式培训,重点对干警分析案件卷宗、提炼阅卷笔录、发现控辩争议的能力进行培训,其中就有如何对出庭人员进行庭前辅导的内容。
2018年6月,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该院联合渝中区法院出台《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实施细则》,将四类人员出庭的试点成果用制度的形式加以固化。如《细则》规定,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申请对因出庭作证而实际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及误工等费用进行补偿时,公诉人应向法院转达,由法院按照合理、必要的原则予以补助,用以解决各类人员不能出庭的问题。
“随着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推进,四类人员出庭逐步常态化,检察官的庭前辅导能力对庭审效果的影响日益显著。”渝中区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钟鹏飞对通过完善出庭作证制度推进庭审实质化的做法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