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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建章立制贯穿改革试点全过程

按照中央要求,重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蹄疾步稳、扎实有效推进。

提高政治站位 牢固树立“一盘棋”观念

11月20日,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作为“施工队长”主持召开全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组建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全市深化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统筹指挥。

各小组成员单位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主动与试点省市相关单位对接,充分学习借鉴试点省市经验做法,确保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与区县上下联动,及时开展督导检查,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各区县主动吃透上级精神,把准改革方向,报告工作进展。

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全市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区县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集中会审工作、市纪委组建13个检查组对区县开展检查督导……全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正按照既定的节奏,有力有序推进。

清单明责 定期报账

为实现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工作小组办公室建立台账,将涉及各成员单位的改革任务制成清单,明确牵头单位、时间进度、完成时限等,按照周报的节奏汇总工作情况,对已完成的任务,对照清单逐项销账。

目前,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编办起草的《市纪委市监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市级检察机关侦防部门人员转隶工作方案》等已提请工作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市纪委市监委人员安排方案》《转隶干部档案审核接收方案》《干部培训工作方案》等正加紧起草中。

根据方案,按照检察机关全体涉转干部必谈、市纪委涉及岗位调整干部必谈的“两必谈”原则,由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协管干部工作的常委、组织部负责人,“分组、分类、分阶段”的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已经全面开展。目前,已分别对市检察院、市检三分院、市检四分院、铁路检察院的全体转隶干部开展了谈心谈话。

为确保各区县改革试点工作不跑偏、不走样,市纪委已下发区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组织人事工作指导口径,明确了机构编制、监委班子产生、人员融合等23个关键问题,坚决防止借转隶随意扩编、违规提拔等问题发生。

建章立制 规范运行

重庆将建章立制贯穿于改革全过程,紧锣密鼓、积极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制度建设。

12月8日,市纪委召集座谈会,征求各区县对《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重庆市监察机关政务处分意见(试行)》的建议意见。明确既要立足改革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制定急需工作制度,以“试行”方式运行,待今后再对标中央出台的规定进行完善;又要兼顾复制创新,充分借鉴先试点地区成果,结合实际把“他山之石”用好用活,为改革增添“加速度”。

同时,着力监察机关与纪检机关、司法执法机关的衔接,围绕领导体制、审查调查措施、证据规则、常用文书、办案协作等开列11项制度清单,确保监察权有效运行。目前,工作小组办公室已审议通过《关于政法机关支持配合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常用文书(试行)》正面向全市征求意见,其余7项制度均已形成初稿。(重庆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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