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立峰 满宁 记者赵衡)为推进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持续化、长期化,今年5月31日,重庆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推进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的意见》。2014年12月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敢于动真碰硬,持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收效明显。民调显示,2015年该市检察机关综合满意度93.7分,司法公信力93.8分,连续四年上升。
律师“阅卷难”“会见难”成为过去时
“您好!您通过‘重庆江北检察’官方微信律师预约平台申请查阅XX一案卷宗材料……请您在预约日前来我院案件管理中心阅卷并领取电子卷宗光盘。”日前,重庆恒庆律师事务所赵律师收到一条微信。
只需点一点手机,就可以随时了解案件进展、预约阅卷,这让律师少跑了不少“冤枉路”。据了解,重庆市检察机关网上律师预约平台自2014年开通以来,已累计接待律师1420次。通过全面推行电子卷宗,为广大律师提供电子阅卷、卷宗复印和光盘刻录“一站式”服务,“阅卷难”的老问题得到解决。
向变相“抬高门槛”、阻止律师会见说“不”,“会见难”渐成“过去式”。目前,重庆市检察机关实现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环节80%以上不经许可直接会见、侦查终结前律师100%会见。
重庆市检察院还出台《关于规范职务犯罪侦查阶段听取律师意见的实施办法》,规范听取律师意见程序,建立与市司法局、市律协的三方沟通交流机制,健全对律师投诉的受理、查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把侦查权装进制度规范的“笼子”
“我们始终扭住群众最关注、最易出偏差的职务犯罪侦查权不放松,下大气力解决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表示。
“在押人员入所体检、提解体表检查资料逐案逐人建立备案审查档案,对发现新外伤或疑似内伤的,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2015年5月,重庆市检察院出台《关于看守所在押人员入所体检备案审查的规定》;同年7月,该院又会同市高级法院、公安局、国安局出台《看守所提讯提解工作规定(试行)》。随着全市看守所内普遍建成具备物理隔离和同步录音录像功能的检察讯问室,检察人员审讯的一举一动都被置于“镜头”之下。
“非法证据要在侦查环节第一时间排除。”2015年8月,重庆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中推行证据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设置专人对证据合法性进行“一案一审”,不让职务犯罪案件“带病”过关。今年以来,该院又制定了《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指导意见》《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的指导意见》。
随着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相继出台,针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制度“篱笆”已然扎紧。“现在,我们基本做到了侦查环节、预防环节、羁押环节全面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规范司法贵在“平常”和“细节”
每天上班第一件事,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案管中心干警小张都会登录检察内网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巡视”一番。借助案件流程节点动态管理表、办案进度每周跟踪表、办案效率每月统计表,他对本院公诉部门新受理、在办及审结案件逐案登记,精确标注延长审查期限、退回补充侦查等办案节点。两年多来,他依据“三表”共向承办人提示、催办案件200余件次,无一案件超期。
2012年,重庆三级检察机关全面设立案件管理中心,依托案件集中管理平台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逐步建立起对司法办案的流程预警、动态监控、质量管理、案件公开体系。依托案件管理平台,每季度开展一次质量综合分析,每年度开展一次司法规范化大检查。
重庆市检察机关对近两年来办理的案件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被判无罪、撤回起诉等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六类案件”进行复评复查,并针对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强化外部监督倒逼规范司法
“每季度末,各院须向人民监督员集中公开一次职务犯罪案件相关台账,人民监督员也可主动申请查阅。”重庆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办公室主任熊勤说。
据介绍,为增强外部监督效果,该院2015年5月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台账制度。该台账包括立案、强制措施、扣押款物处理等情况,便于人民监督员及时了解相关监督信息。目前,该市三级检察机关已接受人民监督员查阅职务犯罪案件信息295件。
#p#分页标题#e#在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批捕、起诉等阶段,重庆市检察机关广泛推行“一书一卡”人民监督告知制度——一份《人民监督告知书》,一张《人民监督告知卡》,将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申请监督途径等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辩护人等。该制度推行以来,已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告知书(卡)1400余人次。
据熊勤介绍,社会公众也可通过法律监督网开设的“人民监督员信箱”,或参与“人民监督员接待日”活动,反映监督线索。目前,该市检察机关已邀请2015年7月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60余人参加司法检查、案件回访及检务督察活动。
“检察机关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实实在在,接受监督动了真格。”重庆市人民监督员杨蓉说。
根据《重庆市检察机关2015—2017年司法规范化建设规划》及配套文件要求,该市检察机关将立足业务、队伍、管理、保障等方面,分年度、攻薄弱、突出重点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永远在路上。”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于天敏表示,重庆市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规范司法工作的审议意见,通过规范司法行为,让司法更公开、更公正,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