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Web】1月17日消息,深交所向格力电器下发关注函,称其董事长在股东大会上发表了“2018 年税后利润为 260 亿元”等有关公司业绩的言论,而格力公司当日晚间才对外披露业绩预告公告,提醒格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诚信勤勉,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2019年1月16日下午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格力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上发表了“2018 年税后利润为 260 亿元”等有关公司业绩的言论,而公司当日晚间才对外披露业绩预告公告。
对此,深交所表示,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2.15 条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格力公司董事长发表前述言论的时间早于你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的时间。
深交所称,请格力公司严格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遵守并促使有关人 员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同时,提醒格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诚信勤勉,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