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干扰、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和廉洁纪律,与多名女性进行权色交易等严重违纪行为,昨日南粤清风网消息,省工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泽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省委同意,省纪委对省工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泽君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朱泽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司法机关的案件查办工作;严重违反生活纪律和廉洁纪律,与多名女性进行权色交易。
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朱泽君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朱泽君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朱泽君,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广东茂名市人,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党组书记、局长。
1980年09月后,广东省茂名师范学校学生(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1983年08月后,任广东省茂名市第二小学教师、教导处副主任;
1986年09月后,任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委组织部秘书;
1987年05月后,任广东省总工会组织部科员;
1990年12月后,任广东省委办公厅政治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2年07月后,任广东省委办公厅秘书;
1995年09月后,任广东省政协秘书兼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
1997年04月后,任广东省增城市政府副市长;
1998年03月后,任广东省增城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1999年10月后,任广东省增城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秘书长;
2000年02月后,任广东省增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年02月后,任广东省增城市委书记、市长、市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2006年05月后,任广东省增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2009年06月提任广州市正局级);
2010年07月后,任广东省梅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2年02月后,任广东省梅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梅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4年09月后,任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中共十八大代表,第十、十一次广东省党代会代表,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委员,第十一届广东省人大代表,第十一、十二届广州市人大代表,第五、六届梅州市委委员、常委,第六次梅州市党代会代表,第五、六届梅州市人大代表。
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作家协会第六、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音乐家协会流行音乐学会理事;广东省音乐家协会会员;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
2015年8月,广东省纪委发布消息: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泽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2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朱泽君(正厅级)决定逮捕。
2015年10月,广东省政府决定免去:朱泽君的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2016年2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朱泽君(正厅级)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