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坐不住了,终于要对文化抄袭者们举起法律的大棒。
近日,有消息表示,韩国国会通过了“禁止外国抄袭文化产品及音乐”的法案。因此韩国外交部等政府层面有了应对非法复制或抄袭的法律性依据。
而这个事情的针对点正是中国,2016年7月的萨德问题,中国用制裁措施禁止引进韩国人气电视剧。之后,中国国内盗版盛行,韩国政府则因外交问题无法出面造成了损失。
据韩方议员表示,近几年在外国,特别是中国反复出现抄袭并制作播出韩国人气电视节目的事件。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三时三餐》《丛林的法则》《尹食堂》《show me the money》等,除此之外还有多起事例发生。
但是此前韩国方面看着中国抄袭而束手无策,如今法案通过了,他们有了理由和通道来解决这件事情。但是文娱商业观察想说的是,即使有这个法案,这个问题依然解决不了,韩方低估了跨国执法的难度和中国抄袭者们的羞耻心。
《极限挑战》《中餐厅》《偶像练习生》……抄袭层出不穷
从2013年《爸爸去哪儿》开始,国内综艺似乎一直走在仿韩的路上,但是那时候大部分节目都是购买正版版权的,如《爸爸去哪儿》《奔跑吧兄弟》都有白纸黑字的购买合同,还邀请韩方制作人全程制作把关。
但是随着这些节目的走红,商业的巨大利益促使国内综艺制作人开始悄悄的抄袭,比如现象级综艺《极限挑战》就涉嫌抄袭韩国综艺《无限挑战》,并因此在2015年第一季的时候停播过一次,传言就是因为版权问题。
再到后来,随着限韩令的风声趋紧,那些有版权的节目纷纷改版,去掉有关韩方的敏感信息,摇身一变成了原创节目,比如《歌手》(之前《我是歌手》)、《奔跑吧》(原名《奔跑吧!兄弟》)等,因此收视率、舆论方面遭受一定的挫折。
这对于韩国综艺圈来说是灾难,但是对于中国综艺圈来说却是发财致富的好机会,一大批借机抄袭韩国的综艺涌现出来,从慢综艺《向往的生活》,再到去年燃爆夏季的《中国有嘻哈》,每一档节目都让中国从业者收获满满。
以爱奇艺的《中国有嘻哈》为例,根据报价,16周的合作期,独家冠名1.5亿,联合赞助1亿,首席特约8千万,行业赞助5千万,指定产品3千万,作为一个新开播的节目,赞助费要卖5.4亿。
甚至决赛60秒的超级中插被小米3000万元拿下,创造了综艺历史上的新纪录,可以说《中国有嘻哈》曾经让爱奇艺赚得盆满钵满。在这种情况下韩方只能干羡慕,即使因为版权闹纠纷最后也不了了之。
而最新的爱奇艺自制综艺《偶像练习生》,就是赤裸裸地抄袭韩国综艺《Produce 101》,眼看着抄袭的节目《偶像练习生》在中国有走红的趋势,但是韩方却不能分一杯羹,也不能得到一个公正的说法,逼得韩国方面只能用遗憾来回应。
根据文娱商业观察的不完全统计,从2013年至今,至少有15档国内综艺是没有版权的抄袭,因此有业内人士戏称中国综艺圈患上了“依韩症”。
限韩令让韩国主要娱乐公司涉及中国业务腰斩
这个提案是因限韩令让韩方遭受损失而起,那么限韩令实施一年多以来,韩国影视娱乐行业到底有多大影响呢?
这点从最具代表性的CJ、SM、JYP和YG可以看出来。比如YG娱乐,这是一家专注于R&B和Hip-Hop音乐最具代表性的娱乐经纪公司,旗下艺人包括鸟叔、BIGBANG等艺人,都在中国有着极大的知名度。
2017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7.92亿韩元,同比减少约16.2%;净利润1.17亿韩元,相比于2016年上半年减少约15.22%。
这意味着在公司层面上来说,YG娱乐2017年半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下降15%,但是具体到中国或者说亚太业务上,数据比整体业绩更为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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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杀”新闻还没出来的2016年上半年业绩报告中,其负责在中国业务的子公司YG亚洲娱乐还能实现11.67亿韩元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为4.2亿韩元。
但是“封杀”一来,YG旗下的BIGBANG、权志龙等艺人很难再来中国发展,公司的业务几乎陷于停滞。如今2017年上半年仅完成营业收入567.58万韩元,净利润为亏损3.42亿韩元,两个财务数据一对比就能发现YG娱乐在中国市场的巨大损失。
这次在业绩表现上来说,其他三家公司同YG的情况一模一样,都处于巨大的亏损中。
JYP公司2016年上半年在中国方面的业务尚能实现14.23亿韩元的收入,7.76亿韩元的净利润;但是到2017年上半年,JYP中国的业务收入严重下降,营业收入为8.61亿韩元,净利润为4628.8万韩元。
JYP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够实现盈利,很大一部分在于其采用了灵活的工作室制度。据悉JYP为中国艺人王嘉尔成立个人工作室,负责打理中国业务,因此王嘉尔不但没有受到限韩令的影响,反而比以前更火了。
CJ E&M更多地属于内容制作公司,在限韩令的重压下很多中韩合作的项目纷纷叫停。2016年在中国的相关业务收入达到86.64亿韩元,但是亏损却达到21.42亿韩元;相应地2017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1.45亿韩元,亏损高达38.90亿韩元,业绩几乎是腰斩。
SM的财报更为夸张,其中国业务大部分装在一家名为“DREAMMAKER Entertainment Ltd.”的公司内,在2016年上半年财报中单列出这家公司营业收入267.05亿韩元,净利润6.76亿韩元;但是2017年相关的数据不再列出。
韩国法案的约束力几乎为零但能起到舆论战的作用
韩国方面因限韩令遭受巨大损失,而中国的抄袭者们却因此造富,韩国人怎么也咽不下这一口气,于是这个法案出来就顺理成章了。
只是这个法案的约束力如何呢,真的能让国内的抄袭者们老老实实地买版权或者研发原创吗?
答案当然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个首先涉及到跨国执法的问题,韩国的政策也好、法律也好,对中国是完全没有约束力的;即使韩国外交部出面请求国内执法机构配合调查,可能性也不大。
连中国那么多“红通”人员逃往国外,中国有时候搬出国际警察出面都不好使,更何况是文化方面的纠纷,到时候来回几个回合敷衍就不了了之。
因此在中国从业者看来,韩国此次出来的政策更多地是在打舆论战,从舆论上迫使中国抄袭者有所收敛,迫使中国相关部门能够管管。
但是韩国方面可能有一些天真了,低估了抄袭者的心理承受能力,这点舆论和带来的丰厚回报相比,完全不值得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