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2019〕第15号,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贷款作为国内最重要的金融产品,其定价方式的转变,将深刻影响到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体系盈利模式与竞争格局的变化。基于此,我们抽丝剥茧对此进行深入的解读与分析。
一、改革的背景、内容及其影响机制
(一)背景:“利率双轨”阻碍贷款利率的下降,企业融资成本居高难下
2018年以来,央行多次降准、创设新型货币政策工具,保证了流动性合理充裕、有效引导市场利率下行,国内存款类机构质押式回购加权利率(DR007)、票据融资利率、十年期国债收益率等均明显回落,但由于国内存贷款利率和市场利率“双轨”并行,市场利率向实体经济的传导受阻,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居高难下。截至2019年二季度,金融机构人民币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94%,较2019年一季度降低0.1个百分点,但较2018年、2017年则分别提高0.03和0.14个百分点。
另外,2019年央行重点引导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下降,现已取得的成效明显,后续降低融资成本压力较大,需出台新的政策措施。根据央行《2019年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今年上半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6.82%,较2018年全年平均水平下降0.58个百分点;截至2019年6月末,五大行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4.78%,较2018年全年下降0.66个百分点,加上承担或减免信贷相关费用,相当于已降低其他融资成本0.57个百分点,合计已完成国常会“确保年内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1个百分点”目标。同时,截至2019年5月末,五大国有行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2018年底增长23.7%,亦已经完成全年增长30%计划的大部分,其后续增长空间将更多地依赖于新的政策支持。
(二)内容:定价、报价、公布三大规则变化,直指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为提高利率传导效率、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应运而生,利率“两轨合一轨”雏形初现。具体来看,新旧LPR设计主要在定价规则、报价规则和公布规则三大方面做出了较大调整(见表1),包括新LPR设计定价瞄定利率由“贷款基准利率”改为“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方法进一步明确取决于各行自身资金成本、市场供求、风险溢价等因素;报价行范围由原有的10家新增为18家,期限品种新增5年期的LPR;增加5BP的最小步长限制,报价频率由日度降为月度。
(三)影响机制:强化LPR与市场利率的联动,借助竞争降低利率水平 新LPR设计如何实现市场利率向实体经济的传导?它自身的一些制度设计又如何理解?我们进一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分析:
第一,新贷款利率的确定取决于MLF和两次加点,与市场利率的联动明显增强。新LPR报价按照MLF利率加点形成,即各LPR报价行以反映银行平均边际资金成本的1年期MLF利率为基准,再综合评估自身资金成本、市场供求和风险溢价等因素,确定加点的幅度,最终报出各自价格。商业银行对企业发放的贷款利率,则根据LPR报价,再加上反映市场资金供求、银行风险偏好和企业经营风险大小的利差来确定。这意味着新贷款利率的确定,将包含更多市场化和波动的因子,MLF相较贷款基准利率与市场利率的联动明显更强,而两次加点亦给商业银行更多的自主权和灵活度,贷款利率“两轨合一轨”具备了内在的牵引力。
第二,贷款利率与MLF利率仍存利差缺口,MLF与LPR联动或将推动LPR报价下行,间接降低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当前,6个月至1年期贷款利率为4.35%,一年期LPR利率为4.31%,一年期MLF利率为3.3%,后两种利率的联动将有利于推动LPR报价下行,有效降低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水平,间接起到降息效果。 第三,报价行提高至18家,将从源头上保证了不同金融机构的差异性和代表性,切实反映市场资金供求情况,增加竞争。在原有十家全国性银行报价行的基础上,本次新增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各2家,将报价行范围扩大到18家。从新增的8家不同类型报价行来看,其资金成本、优势业务类别、产品定价能力与水平均存在较大的区别,这决定新的LPR报价能反映不同银行机构资金供求和风险承受能力与水平,有利于综合反映市场的真实水平,加大金融市场竞争,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的效率。
二、银行业固有盈利路径依赖或将被打破,中小银行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 本次利率形成机制改革是一项突破性的制度变革,除了有利于提高利率传导效率、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外,在实现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最后关卡,银行体系乃至整个金融体系均将面临制度性变革所带来的洗礼与挑战。
(一)制度性路径依赖或将不断被打破,传统盈利模式面临挑战
#p#分页标题#e#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的经济腾飞,银行业规模随之快速扩张壮大,但在国内高储蓄率、高准入门槛、强风险防控制度的安排下,银行业成为风险最小、利润偏高的“金领”行业。这导致银行间的竞争不够充分,依赖较高息差的盈利模式未得到实质优化,银行机构应对风险的能力亦参差不齐。本次利率形成机制的变革,将逐步压低银行资产端的收益,在成本端无法大幅转移这一压力的背景下,银行息差空间收窄将成为趋势(见图3)。这意味着银行业依靠牌照、规模,坐吃利差的旧盈利模式将难以为继,也将倒逼银行优化资产结构和信贷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效率、提高业务水平。而这一路径的打破或仅仅只是一个开始,未来银行面临的存款和优质资产难求、金融脱媒、不良增加等挑战或更加严峻。
(二)中小银行盈利多面承压,银行业优胜劣汰或加快 利率形成机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在现有的国内利率传导体系下,不同银行受到的影响和冲击明显趋于分化,中小银行在这一新变化下多面承压,未来银行业的优胜劣汰与整合或将明显加快。
目前,央行只与一级交易商开展MLF操作投放流动性,一级交易商主要是国有大行和实力较强的股份制银行,而众多中小银行则需从一级交易商处融入资金再开展业务。这意味着,一方面中小银行的资金成本天然较大银行要高,在新的贷款定价机制中亦处于弱势地位,包商银行事件后中小银行同业存单收缩,金融体系内部流动性分层明显,中小银行与大型银行的资金成本差异或面临扩大压力;另一方面,在优质资产的竞争中,中小银行明显处于弱势地位,这将倒逼其出于盈利压力冒险将资金配置在风险更大、收益更高的资产上,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不确定不稳定性因素增加背景下,企业违约事件频发或导致中小银行的不良率上升、金融风险增加。因此,在与大行的竞争中,中小银行经营风险增加,优胜劣汰或不可避免。
三、资质较优企业将更多受益于改革,对房地产定向调控再添新工具
(一)不宜过高估计降低贷款利率效果,资质较优企业有望更多实质性受益
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银行发放的贷款利率将在LPR的基础上加点形成,贷款利率与LPR之间的利差,取决于市场资金供求、银行风险偏好和企业经营风险大小等。由于资质较优企业的信用风险较低,银行可以索求较低的加点,而资质较差、经营风险较高的企业,银行可能索要高利差甚至不给与贷款。因此,这次改革对企业的影响,也将间接起到市场淘汰机制的作用。加上此次改革对银行的影响深远,小银行在获取资金能力和资金成本方面不占优,更加限制其对企业尤其是对中小微企业降低资金成本的意愿。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银行风险偏好整体下降,包商银行事件后流动性分层现象导致流动性由大行向中小行传导受阻,不利于信用风险较高企业降低融资成本,而资质较优企业更能受益于此次改革。因此,不能过高估计贷款利率市场化对企业降成本的影响,应视具体企业情况而定。
(二)对房地产市场的限制没有解除,贷款利率降低概率较小
国务院此次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其中核心内容之一是增设5年期以上LPR品种,此举意义重大,也超市场预期。当前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有短期、中长期等多个品种,其中,短期包括6个月、6个月至1年;中长期包括1年至3年、3年至5年、5年以上。增设5年期以上品种,一方面是为了完善LPR期限结构,引导银行的中长期贷款,为降低企业中长期贷款成本做好政策铺垫;另一方面我们认为是为了防止降低房地产市场中企业和居民的贷款成本,避免进一步刺激房地产泡沫,加大金融风险,落实好中央反复强调的“房住不炒”原则。
上述设计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定向调控性,因为当前居民购房贷款基本都是5年期以上的中长期贷款。此前的利率形成机制是在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水平(4.9%)的基础上浮动,具体浮动幅度由各家银行自行决定。在此次改革中单独增设5年期以上LPR品种,就可以在降低企业贷款成本的基础上,把居民购房贷款利率单独撇开,防止低成本的增量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起到定向调控的目的,为经济结构转型留出空间。因此,虽然央行在这次公告中并给出如何定价,但预计5年期LPR比较接近当前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水平,降低空间有限。实际上,当前6个月至1年贷款基准利率为4.35%,与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只相差55个BP。因此,尽管1年期LPR将从当前的4.31%下降,但预计5年期LPR降幅要低于1年期。
#p#分页标题#e#四、利率市场化改革“最后一公里”大幕开启,后续改革任务仍然繁重 利率并轨,是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最后一公里”。利率并轨又分为贷款利率并轨和存款利率并轨,此次改革只是贷款利率的并轨,因此未来存款利率并轨可期。在此次贷款利率并轨以及后续改革中,有一些问题需要密切跟踪和解决。
一是贷款利率并轨先行,存款利率并轨后行,将加大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难度,央行定向降准、定向降息工具亦值得期待,新的利率风险对冲工具亦应创造出来。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看,此次贷款利率并轨将降低银行资产端收益率,根据商业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机制,商业银行资产端的定价与负债端的成本是联动的,这要求商业银行的负债成本端也应有相应调整,即存款利率要实行并轨,提高负债成本的灵活性,但后者无疑处于期待中,这不可避免地将加大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难度。从商业银行的成本负债端看,当前1年期MLF利率为3.3%,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4.35%,利差有105BP,预计在贷款利率并轨后利差将有所缩减,压缩银行利差水平,增加银行的盈利能力。实际上,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62%,为降低银行成本和贷款利率,央行可以实施定向降准,如8月16日国常会提到“特别是面对当前形势,要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让银行获得更便宜的资金来源,以置换一部分成本更高的MLF,从而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此外,如果贷款利率并轨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在全球央行“降息潮”来袭的背景下,不排除央行直接降低MLF利率,引导市场资金成本降低。最后,在存款利率并轨实施之前,如何创造工具,让商业银行管理好利率风险,也是重要议题之一。
二是应该扩大MLF交易商范围。央行于2014年9月创设MLF,对象为符合宏观审慎管理要求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目前MLF交易对手主要为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等一级交易商(一级交易商获得流动性后再借给券商、保险、基金等非银机构),中小银行不在交易对手名单中,较难通过MLF利率融资,只能通过利率水平更高的同业存单或其他渠道融资。要实现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尤其是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预计央行会扩大MLF的交易对手范围。
三是未来存款利率并轨可期,利率走廊建设任务繁重。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主要依据存款基准利率加点生成,由于存款基准率长期未动,导致存款利率不能很好反映市场利率变动。利率走廊是央行货币政策向价格调控转型过程中的重要一环,而存款类机构质押式回购加权利率(DR007)是利率走廊中的重要利率,当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公开市场操作工具+利率走廊”组合,但目前DR007利率稳定性有待加强,如2018年下半年以来其波动性不降反升加大。预计未来央行下一步将加大利率走廊的建设力度,为存款利率并轨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