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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社区互助+自助 我市启动“社区阳光基金”

  本报讯(记者唐国利)昨日,重庆市慈善总会正式启动“社区阳光基金”。该基金是重庆市慈善总会针对城镇社区困难群众而设立的扶危济困救助基金。主要用途是帮扶城镇社区贫困群众,以及帮助解决社区居民的临时性、突发性困难,以互助为主、救助为辅的方式实行。

  记者了解到,“社区阳光基金”由中国石油、重庆市慈善总会共同发起设立。首期共出资540万元,在主城八区、潼南区、永川区和彭水县的18个社区进行试点。每个社区阳光基金总规模不低于50万元。其中,中国石油、市慈善总会捐赠30万元,其余资金通过区县慈善会协调配套、社区居民自愿捐赠、爱心企业捐赠等方式筹集。社区居民确有困难急需,可借用最高不超1万元的互助金,借款为短期无息借款,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另一方面,对社区内特别困难的居民(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在社区公示无异议后,可进行救助,救助次数原则上一年一次,金额不高于2000元,社区年救助总额不超社区阳光基金总额的20%。

  社区阳光基金由区县慈善会、社区、居民代表共同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行使对资金的借用及回收、救助审批等管理职能。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将资金运转情况在社区内予以公布,并抄送给市慈善总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基金账户均设在各区县慈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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