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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听歌二十年

上世纪 70 年代,德国埃尔朗根-纽伦堡大学的教授 Dieter Seitzer 因为实在受不了电话传输过来的低音质声音,开始着手研究如何优化声音信号。没过几年,光纤电缆的应用让电话音质大大改善,Seitzer 便转向研究如何处理音乐信号。

1979 年,Seitzer 研发出第一个能对音频进行压缩的数字信号处理器,这一技术后来被他的学生 Karlheinz Brandenburg 改进并发扬光大。

1995 年 7 月 14 日,在经历了二十多年的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之后,欧洲最大的应用科学研究机构 Fraunhofer IIS 决定,将 Brandenburg 团队开发出的音频压缩技术以「.MP3」作为文件拓展名。再后来,MP3 成为了这一类型文件的代称,而可以播放此类音频文件的硬件产品,被称为「MP3 播放器」。

MP3 的出现最终改变了整个音乐行业,只不过,它得以在全世界流行,还要从两个美国大学生在宿舍里的谈话说起。


1998 年,肖恩·范宁刚满 18 岁,在美国波士顿的东北大学攻读计算机专业。某一天的宿舍聚会上,爱好音乐的室友向他抱怨互联网上 MP3 搜索下载的差劲体验,这让他萌生了一个想法:很多人喜欢在电脑里存储大量的 MP3 文件,能不能开发一个平台,让他们通过网络相互交流分享?

天才加勤奋的范宁说干就干,着手开发这样一款软件:它可以将所有的音乐文件网址放到一个集中的服务器中,并提供文件的搜索与检索,用户可以很便捷地在成千上万个音乐文件中,迅速找到自己喜欢的并将其下载到本地。

这一无意间构造出的技术,后来成为对互联网产生了巨大影响,它被命名为「对等网络」,英文名为 P2P(Peer to Peer)。

1998 年下半年,范宁开发出的 P2P 下载平台被命名为 Napster 并正式上线,随后在学生群体中迅速流行,用户数很快突破了 12 万。对 Napster 倾注的心血让范宁无暇关心学业,第二年他便同无数科技届前辈一样,选择退学并全职投入创办了 Napster 网站。

由于操作简单下载方便,Napster 成为爱好音乐的网民们最喜欢的网站。他们发现,这里下载的 MP3 文件音质与 CD 相差并不大,还不用花费一分钱——这比花费 15 美元购买 CD 划算多了。

于是,免费的 Napster 在几个月内席卷了整个美国的各大院校,有的学校全部网络带宽中有 30% 都用在了 Napster 上。2000 年秋天,Napster 宣布用户量达到了 3800 万,巅峰时期,其用户数的超过 8000 万。

Napster 的崛起让年纪轻轻的范宁收获财富身家百万,并在 IT 届名声大噪。2000 年 10 月发表的《Time》杂志上,这个辍学不久的年轻人登上了杂志封面。

范宁名利双收,网民可以免费下载音乐也占了不少便宜,但对唱片业来说这却是空前的灾难。1999 年,美国唱片行业在年销售额连续三年上涨达到了 370 亿美元,随后在 2000 年衰减至 350 亿美元,2001 年则降到了 330 亿美元。

Napste 让几乎所有的网民学会了如何将 CD 中的文件转成 MP3 格式,并在同类型的网站上分享,于是购买 CD 的人越来越少,免费音乐网站们的用户却越来越多。利益受损之下,法律成为唱片公司最好的武器。

1999 年 12 月,华纳、BMG、百代、索尼和环球五大音乐唱片公司联合,对 Napster 发起诉讼。彼时,网络服务中的知识产权在美国属于新兴事物,审判的战线因此而被拉长。经历了判决、上诉再判决,2001 年 2 月,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作出了最终裁决,判处 Napster 侵权,并勒令停止促进唱片作品的非法传播。

版权纷争的败诉,让 Napster 元气大伤。在删除了大量侵权作品后,Napster 用户量急剧下降。之后的几年里,尽管肖恩·范宁和后来的继任者都试图重振业务,但始终没能有所建树。2008 年,Napster 卖身百思买,后被转手至流媒体音乐鼻祖 Rhapsody,最终消失在互联网世界里。

Napster 的败诉让唱片公司松了一口气,却并没有让盗版音乐停止传播,Kazaa、Grokster、Morpheus 三家音乐分享网站在 Napster 衰落后迅速流行,用户数总计达到了 7000 万。由于这三家公司均在美国之外的国家注册,唱片公司想要通过诉讼迫使其关闭可谓难上加难。

另一个更加无法解决的难题是,即使这三家网站被勒令关闭,用户也会迅速转移到其他同类型平台上去,可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一时间,遏制不了的网络盗版,成为了全行业的难题。

在美国,最终用商业模式和产品创新打败盗版音乐网站的,是后来因为开发出 iPhone 而被奉若神明的乔布斯。


当 Napster 被法院判决侵权的同时,苹果公司副总裁乔恩·鲁宾斯坦在日本东芝的实验室里,见到了新开发的硬盘产品,它的尺寸只有硬币大小,容量却达到了 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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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芝的研发人员并不知道这款存储设备能用来做什么,但鲁宾斯坦却意外兴奋。他找到乔布斯,开口就要了一千万美元,要买下东芝这款产品的专有权,用它来打造苹果的全新产品,iPod。

当时,美国最流行的音乐播放器品牌 Rio 旗下的产品只能存储十几首歌,这与搭载 5G 内存的 iPod 相比可谓小巫见大巫。「把一千首歌装进口袋」,苹果公司为 iPod 打造的广告语,足够让竞品们不堪一击。

不过,有着艺术情节的乔布斯显然不想让 iPod 成为盗版音乐的帮凶。在产品研发的收尾阶段,他让工程师对 iPod 的软件进行了修改,使得 iPod 只能单向同步,用户可以从计算机把歌曲转移到 iPod 上,却不能从 iPod 转出,尽可能地避免用户利用 iPod 交换盗版音源。

iPod 的塑料包装盒上,还印着一句简单的标语:「Don't Steal Music」。

然而,iPod 本身并不能阻止盗版音乐的传播。同时,无论是 CD 转制还是网络下载,都割裂了 iPod 的使用体验。如何创造一个简单、安全且合法的下载音乐的方式,是苹果面临的新难题。

2002 年至 2003 年 4 月一年多的时间内,乔布斯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了与唱片公司、歌手及音乐家们谈判之中,乔布斯的目的很明确,他要拿到五大唱片公司及各大歌手的版权授权,在 iTunes 上出售正版音乐,让 iPod 的使用体验变得无缝且直接。

2003 年 4 月 18 日,在终于得到唱片行业的支持后,iTunes 商店正式发布。发布会上,乔布斯痛斥 Napster、Kazaa 等音乐下载平台是「偷窃行为」。他讽刺盗版网站的下载速度以及劣质音源带来的差劲音质,告诉用户应该使用付费却正版的 iTunes 购买音乐:「用 iTunes 下载歌曲,不再偷窃。」

iTunes 最终大获成功,其发展之迅速甚至出乎苹果的预料。原计划 6 个月达成 100 万首歌曲的销售目标,在 6 天之内便得以实现。乔布斯称 iTunes 的成功「将作为音乐行业的一个转折点被载入史册」。后来的事实证明了乔布斯的豪言壮语:截止 2016 年,在诞生后的 13 年里,iTunes 平台总计销售了 250 亿首单曲。

iTunes+iPod 组合的大获成功也让苹果公司赚了个盆满钵满。2005 年,苹果依靠这一业务创收近 50 亿美元,占据公司总收入的一半;至 2009 年,iPod 总计销售 2.18 亿台。iPhone 诞生之前,iPod 是苹果毫无疑问的摇钱树,也让苹果从一家电脑制造商转变为最耀眼的科技企业。

美国的唱片行业在乔布斯的帮助下,找到了在互联网时代绝佳的发展路径,并让盗版音乐网站们彻底退出了市场。然而,P2P 的下载技术却漂洋过海,来到了大洋彼岸互联网正野蛮生长的中国,并几乎摧毁了本就饱受盗版困扰的唱片业。

这一切开始于 2002 年,一家未来将成为中文搜索巨头的公司,上线了音乐免费搜索下载服务,它被命名为百度 MP3。


2005 年,在香港完成上市的腾讯上线音乐服务,牵头的吴宵光对负责人朱达欣的期待是,复制 iTunes+iPod 的模式,成为中国的乔布斯。

当朱达欣试图与四大唱片公司展开谈判时,却无一例外地碰了钉子。唱片公司的负责人提出了他们的疑问:「有免费的百度 MP3 在,腾讯凭什么能吸引用户付费?」

2002 年上线的百度 MP3,在百度发展初期对流量的贡献功不可没,一度占据了百度整体流量的三分之一。在与谷歌的战役中,MP3 下载堪称百度「本地化」最成功的案例之一。百度 MP3 的操作对用户来说同样简单友好,搜索框中输入歌手或歌曲名称,所有用户上传的文件及网址便会跳转出来,通过迅雷等 P2P 下载工具即可下载。

这几乎就是一个中国版的 Napster,不过它在运营上更懂用户。在百度 MP3 首页,百度建立了十几种搜索榜单,帮助用户了解当前的音乐流行趋势。

幸运的百度 MP3 还赶上了一个好时代。2000 年开始在中国流行的 MP3 播放器,让它从诞生之日起,便注定会在广阔天地里大有作为。

1998 年,从三星分离出来的世韩电子发布了第一款 MP3 播放器,并于 2000 开始进入中国市场。不过,超过 2000 元的价格却挡住了大部分用户。

这个难题并不难解决,答案藏在中国最大的电子元器件交易市场,深圳和东莞。嗅觉敏锐的商人们迅速采购了闪存及主控芯片,配上晶振、片感、片阻、耳机等加起来不到 20 个元器件,组合出一套 MP3 播放器并推向市场。很快,数百家 MP3 制造厂商便在华南地区遍地开花,激烈的竞争之下,让成本低廉的 MP3 价格越拉越低,随后火遍了中国大江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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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年至 2007 年间,MP3 播放器与百度 MP3 相互成全,并逐渐将 CD 和磁带从音乐产业淘汰,唱片市场过渡到互联网时代,一大批音乐类下载网站、播放器软件拔地而起:2002 年千千静听,2003 年好听音乐,2004 年一听音乐、酷狗,2005 年酷我、QQ音乐,2006 年虾米,2007 年天天动听,用后来流行起来的词来说,互联网音乐就是那时的风口产业。

当然,2000 年左右声名鹊起的一代流行偶像,也为互联网音乐的崛起贡献了足够强大的内容支持。周杰伦王力宏林俊杰罗志祥,孙燕姿蔡依林梁静茹萧亚轩,五月天苏打绿 SHE F4,这些被称为天王天后天团的偶像们,吸引着无数年轻人在互联网上下载音乐,并用音乐记录了一代人的青春。

可惜的是,这一代人中的大多数,和他们购买打口碟的前辈们一样,最珍贵的青春成长在盗版的丛林之中。只不过,互联网盗版与之前的盗版 CD、磁带相比要更加残忍。


互联网在中国野蛮成长的初期,「免费+分享」的精神被视作这一新事物至高无上的权利,这导致的结果与美国市场一模一样:互联网公司赚到了流量,用户免费听了音乐,被饿死的却是歌手、音乐人和唱片公司。100 元的 MP3 加 1 块钱的网费,你就可以畅听几乎所有发表过的音乐作品,而仅有的这点钱,一分钱也没落在音乐的生产者的口袋里。

2005 年 8 月 5 日,迅速成长起来的百度在纳斯达克上市,当天股价暴涨 354% 成为美股的又一大奇迹。树大招风,百度遭遇的却并非空穴来风。2006 年,包括全球知名的七大唱片公司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百度告上法庭。然而,互联网作为新兴产业在法律层面仍然有诸多问题难以界定,最终在当年的 11 月 17 日,七大唱片公司的诉讼被驳回。

受挫的唱片行业普遍认为,《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为搜索引擎提供了避风港:「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如在接到权利人通知书后立即断开与侵权作品的链接,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唱片业的第一次维权行动未能如愿以偿,与此同时,几乎所有探索付费音乐的公司也均宣告了失败,其中比较知名的,是后来受到谷歌青睐、由姚明投资成立的巨鲸音乐。只可惜,它在运营期间始终没能探索出方向,到 2013 年宣告停止维护。

在盗版音乐一片狼藉的环境里,电信运营商们却为音乐付费找到了一条独特的出路:彩铃下载。一个值得一提的数字是,2006 年网络歌手庞龙登上了福布斯中国名人榜,位列第八位,而为他的收入作出巨大贡献的,是《两只蝴蝶》这首歌在彩铃下载市场创下的 2.4 亿元的毛利润。

除三大运营商外,另一家付费音乐领域撕开血路的,是被四大唱片公司质疑过的 QQ 音乐。2006 年,QQ 空间在快速迭代中突然火爆了起来,当年第三季度注册用户突破 5000 万,月活跃用户超 2300 万。这给了 QQ 音乐团队新的思路。于是,2007 年 6 月,QQ 音乐的包月服务以「绿钻贵族」的形式上线,其中一个最受欢迎的功能是,用户可以免费使用 QQ 音乐的正版曲库作为 QQ 空间的背景音乐。

据易观国际统计的数据,到 2012 年,国内无线音乐市场 96% 的份额归属三大运营商,剩下的 4% 则被腾讯夺得。尽管份额不多,并且 QQ 音乐同样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盗版侵权行为,但腾讯早期在音乐版权上的布局,最终还是为它后来全面赢得在线音乐市场埋下了伏笔。


2008 年,诉讼败北两年后的索尼、华纳、环球三大唱片公司再次将百度告上法庭,随后以《爱我中华》词作者乔羽为代表的中国音乐人集体对百度发起诉讼。或许是受制于越来越严重的舆论压力,12 月 1 日,前环球音乐中国区总经理梁康妮入职百度,这被视为是百度开始重视版权、积极沟通的信号。2010年,百度数字娱乐事业部和百度 MP3 合并成立百度音乐事业部,梁康妮出任总经理。

唱片行业孜孜不倦寻求公平的同时,法律层面对版权的保护也迎来了新的进展。2011 年初,文化部对包括百度 MP3 在内的 14 家音乐网站进行立案查处;4 月底,文化部公布第一批重点音乐版权保护对象,正式从法律层面开始了对音乐行业版权的维护。

3 月,知名音乐人张亚东、高晓松、小柯三人作为代表,与百度进行谈判,并提出面向全行业而非音乐人、唱片公司个体的版权解决方案;4 月,百度宣布旗下 MP3 服务开始向相对封闭的正版化模式转型, 并为此建立新的正版化曲库,此前的非法 MP3 下载链接将从百度 MP3 中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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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终于与唱片公司达成了协议,并斥重金购入了第一批音乐版权。这意味着从 2002 年开始存在的中国最大的盗版音乐源,在发展近 10 年之后退出了历史舞台。

这一刻来的并不容易,这是法律和音乐行业共同历经十年之后,终于迎来的一丝曙光。

2011 年,科技领域发生的另一件大事是天才乔布斯的去世。中国互联网行业缅怀乔布斯的一种方式是,成为乔布斯。8 月,小米 1 代手机发布,智能手机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进入爆发期,移动互联网也正式开始取代互联网成为主角。手机 APP 代表的流媒体,成为了新的收听音乐的方式。

2011 年至 2012 年两年间,百度依次将旗下音乐产品更名为百度 ting 和百度音乐,但始终没能挽回大量流失的用户。2013 年,百度对 7 年前收购的 PC 客户端「千千静听」进行品牌切换,更名为百度音乐 PC 端。然而,PC 已经成为过去,在移动端的音乐争夺上,百度再也没能赶上。


2013 年对于中国音乐行业来说可以称之为分水岭的一年。这一年开始,互联网巨头之间对在线音乐的布局初步形成:

2013 年初,阿里巴巴正式成立音乐事业部,同时宣布收购虾米网;年底,天天动听被阿里收入麾下;

2013 年 4 月,与林志玲合唱了一首游戏主题曲的丁磊进一步实现了自己的音乐梦,网易旗下的音乐 APP 网易云音乐正式上线;

2014 年 4 月,酷狗与酷我宣布合并成立海洋音乐集团,并计划在 2015 年年底上市;

2014 年年底,周杰伦新专辑《哎吆,不错哦》成为华语乐坛首张数字专辑,在 QQ 音乐独家发行,一周之内销量破 15 万。随后数字音乐成为发行专辑的主流方式,QQ 音乐再一次巩固了其版权优势。

不过,盗版侵权的问题仍然没能彻底解决,于是,从 2014 年开始,各大音乐 APP 之间开启了一轮又一轮的版权争夺战:


2014 年 1 月,QQ 起诉酷我音乐侵权,涉及包括五月天、梁静茹等知名歌手在内的 400 余首作品;


7 月,首都音乐产业联盟对酷狗、酷我进行通报,指出其涉嫌侵权《中国好声音第三季》音乐作品,要求下架整改;滚石唱片起诉多米音乐侵权,要求下架侵权作品并索赔 14 万元;


11 月,QQ 起诉网易侵犯其总计 623 首音乐作品版权,法院裁定后勒令网易删除侵权内容;随后网易又反诉 QQ 侵权其 200 首音乐作品,要求停止侵权;


同月,环球唱片旗下正东音乐要求天天动听、酷我、网易、虾米删除侵权内容;


12 月,周杰伦所属唱片公司杰威尔发表声明,称网易云音乐平台涉嫌侵权,要求立刻下架侵权内容;同时酷我起诉网易云音乐,侵权作品达200首,要求停止侵权并索赔百万。



侵权的现象在 2015 年法律介入后最终消失。2015 年 7 月,国家版权局下达严令,要求各网络服务商在 7 月 31 日之前,下线所有未经授权的传播作品。严令之后,用户表示正式进入「双音乐 APP」时代。

版权严令之下最显而易见的的结果是,音乐市场形成马太效应格局。2016 年,腾讯收购酷狗酷我合并的海洋音乐集团,一瞬间成为国内最大的在线音乐平台,而与之相对的如多米一类的尾部音乐平台,逐渐消失在用户视野中。被打包卖给太合音乐的百度音乐,不久前更名千千音乐,除了唤醒老用户的一点情怀,再也没能泛起新的涟漪。

腾讯系的 QQ 音乐、酷狗、酷我,阿里的虾米音乐,以及网易云音乐,成为了如今的音乐三巨头。国内市场的另一个玩家,是苹果于 2015 年开始入华的 Apple Music。

谁也不能否认苹果的 iPhone 改变了世界,但当年的 iTunes 和 iPod,改变的只是美国。苹果的音乐服务入华之所以能够走的那么顺利,是因为在过去的十几年,在没有 iTunes 和 iPod 的情况下,中国唱片行业和互联网行业,在法律进步的帮助下,共同用无数次博弈的方式,撕开的一条维护版权的血路。

这条血路,比当年乔布斯的伟大变革,要困难得多。


从 1998 年肖恩·范宁上线 Napster 至今,互联网音乐已经发展了二十年。美国从盗版走向正版用了 5 年左右,中国却整整翻滚了二十年。

9 月 7 日,腾讯音乐在美国公开申报上市,估值约 300 亿美元。从盗版肆虐无路可走,到头部音乐平台赴美上市,中国的互联网音乐过去的二十年里,是一部从零起步的版权变革历史。而一代代年轻人,也在这部历史中,不断改变着收听音乐的方式和习惯。

从打口碟,到盗版 CD、磁带,再到 MP3,时至今日,新成长起来的这一代的中国年轻人,终于可以说,他们回忆青春时候的每一段旋律,都是合理合法的正版音乐。

如高晓松去年所说,中国音乐产业即将迎来最好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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