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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控股股东孙洁晓被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

  艾媒网 3月21日消息 今日,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证券代码:002547)发布公告称,日前,中国证监会针对孙洁晓和郑海艳涉嫌内幕交易案件调查作出处罚决定,具体内容如下:

  1、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孙洁晓、郑海艳等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对孙洁晓、郑海艳分别处以 25 万元罚款。

  2、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 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孙洁晓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郑海艳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据艾媒网了解,孙洁晓先生于2018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其涉嫌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经证监会调查,孙洁晓、郑海艳等存在以下内幕交易行为,一是孙洁晓、郑海艳通过他人证券账户内幕交易春兴精工并会同蒋鸿璐通过信托产品内幕交易春兴精工;二是孙洁晓、郑海艳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控制使用“蒋某艮”“江某云”“陶某青”证券账户交易春兴精工。蒋某艮账户组前述交易共计亏损约324万元;三是孙洁晓、郑海艳、蒋鸿璐在内幕信息公开前,通过相关信托产品交易春兴精工。通过相关信托产品辉煌1007号和辉煌1006号交易,共计亏损约2496.56万元。

  据春兴精工发布的2018年度业绩快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0,978.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05%,利润总额12,121.3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32.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54.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11.29%。

  据艾媒网了解,春兴精工为国内精密铝合金结构件最具研发实力与规模生产能力的专业服务商之一,主要从事通讯系统设备、汽车、航空等精密铝合金结构件的制造、销售及服务,通讯系统设备、汽车、航空等精密铝合金结构件的研究与开发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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