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普通文章模块栏目内容页
奉节:严格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

为引导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可持续发展,支持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群体、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奉节县出台办法,严格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
    一是严格认定条件。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应当具备规定的场地保障、创业指导、事务代理、融资对接、政策落实等基本功能。有独立的运营资格,依法登记注册、合法经营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且合法运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1年以上;有稳定的经营场地,场地面积一般为1000平方米以上,园区类场地面积一般为2500平方米以上,可容纳服务对象不少于20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明确的服务对象准入退出标准、促进帮扶措施、考核评估机制及财务管理等制度;有特定的服务对象,原则上70%应当是三年内新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年均在孵服务对象不少于10户;有专业的服务团队,至少有3名熟悉就业创业政策、经营管理经验较丰富的专(兼)职管理服务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专兼职创业导师不少于3人。
    二是严格认定程序。符合认定条件的单位,向县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直接申报,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县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审核后,由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复核,并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经复核通过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由县人力社保部门和县财政部门联合命名认定;县人力社保部门和县财政部门按类型分别授予“奉节县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奉节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标牌。
    三是严格基地(园区)管理。健全三级管理,运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县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负责日常指导、管理和评估工作。县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会同县人力社保部门和县财政部门不定期进行实地检查;实行年度评估,每年初,由县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和县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基地(园区)上一年度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年度评估结果按百分制计算,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作为划拨运营补助和是否取消命名的重要参考依据;实施动态管理,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已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或性质发生改变的和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套取财政补贴,或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补贴资金的等九种行为的,取消命名。
    四是强化政策扶持。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享受一次性补助、绩效奖补、示范创建激励等扶持政策。被认定为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由县级财政根据其场地规模、服务成效等情况,给予基地(园区)4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每个基地(园区)连续3年开展绩效评估,根据年度评估结果,分别按照优秀20万元、良好15万元、合格10万元的标准,给予基地(园区)绩效奖补;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成功创建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按20万元/户的标准,给予示范创建奖励。

收藏
0
有帮助
0
没帮助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