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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16条措施

  根据重庆市人社局官网消息,重庆市人社局12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降费减负、人才支撑、优化服务等多方面着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称,此次出台的16条措施具有五大特点,分别是促进降本增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完善扶持政策,解决创新创业难;强化人才支撑,缓解引才用工难;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优化政务流程,切实提升办事效率。

  《措施》加大了融资扶持力度,比如,民营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及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返乡创业的民营企业招用重庆籍农民工100人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当年在金融机构取得流动资金贷款并按期支付利息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贷款贴息。

  另外,《措施》明确,鼓励民营企业大力引进人才。民营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相关条件,可享受安家资助、岗位津贴、个人所得税奖励、契税奖励等政策,具体标准为:一次性安家资助每人最高可享受200万元,岗位津贴每人每月最高可享受8000元,人才在渝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5年实行全额奖励,在渝购买首套商品房用于本人居住的给予契税奖励。引进人才符合“鸿雁计划”条件的,按人才在渝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1.2倍、1.5倍、2倍分别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最高分别不超过3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民营企业引进人才入选“鸿雁计划”的,按照引进人才年薪的5%给予企业经费补助,主要用于支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介费用、个人推荐人才奖励、引才工作经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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