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6月30日16时21分讯(首席记者 佘振芳)好消息,重庆市又一项给力的人才支持计划要落地了。记者今(30)日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我市近日出台“留创计划实施办法”,择优资助一批创业创新项目,以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来渝发展,其中创业类资助最高可达50万元,最多可获得资助2次。
最高资助50万
据市人力社保局介绍,“重庆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是指为了对接人社部“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启动支持计划”和我市引进海外英才“鸿雁计划”、“百人计划”等海外引才项目,每年择优资助一批创业创新项目,以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来渝发展。
根据实施办法,资助分为创业和创新资助两类,每年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确定项目资助等次及总量。
其中,创业类资助分为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资助,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资助。
创新类资助分重点、优秀和启动,分别资助12万元、8万元和5万元。
哪些人可以申报
据了解,创业类资助需同时具备以下五项条件:
1、申报人获得学士级以上学位并在海外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
2、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确定;
3、所在企业在渝工商登记时间不超过5年(从登记当年起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项目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能够吸纳5人以上就业;
4、所在企业注册资本认缴资金不低于20万元,申报人占股比不低于30%(允许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
5、申报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申报创新类资助需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申报人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在海外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回渝工作时间未超过5年(含申报当年)。
2、申报人创新能力强,有较好培养前景。
3、申报人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并保证每年在渝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一定的带动就业能力。
据悉,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才,在已获得创业创新项目资助后有新取得发明专利授权或成果奖励的,可继续申报新的创业创新项目,但获得资助总次数不超过2次。
怎么申报
怎么申报资助呢?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自主申报。由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报送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
审核推荐。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创业创新项目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后,将推荐项目报市人力社保局。
专家评审。市人力社保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确定创业创新资助项目,并报送市财政局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对于特别优秀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经专家评审会认定后,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先期执行至2020年,并于2020年末视绩效评估情况确定下期实施时间。
与此同时,之前的重庆市“回渝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项目停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