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消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对此,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指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近日,重庆市纪委监委开展“强化纪委监委监督,解决好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题调研,先后到城口县、长寿区、渝北区、江津区等基层一线走访,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分析现状、找准症结、提出建议。
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调研显示,当前基层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作风总体是积极向上的,但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易发多发,量大面广。
庸懒散拖、不作为慢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亟待破题解决。有的干部占着位子不干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遇到问题绕道走、碰到矛盾就缩手,群众意见大。有的干部习惯于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光打雷、不下雨。有的干部宗旨观念淡漠,漠视群众疾苦,不敢担当、不愿负责,一件事情来回踢皮球,就是拖着不办。有的窗口部门服务意识退化,“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让群众“来回跑、多次办”。有的干部陷于文山会海,无法腾出精力真正抓落实,甚至有干部反映,在脱贫攻坚工作中70%的时间填写各类表格,20%时间应付各种检查,10%时间开展具体工作。有的干部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以官老爷自居,盛气凌人,态度粗暴。有的干部调研走马观花,事先踩好点热热闹闹走过场,不解决实际问题。
脱贫攻坚中执行政策变形走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在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发现,有的区县图虚名、抢头彩,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错评漏评、大水漫灌有之;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有之;摆政绩造盆景,走过场搞形式的有之。有的区县执行扶贫政策打折扣、搞变通,在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医疗保障、教育资助、就业培训、金融扶持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擅自附加条件、随意扩大或缩小范围问题。有的基层干部有法不依、违规操作,随意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把扶贫资金当作“唐僧肉”,突出表现为截留私分、贪污挪用,雁过拔毛、强占掠夺,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利益输送。
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少数地方大操大办、请客送礼等不良社会风气仍然盛行,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子女升学、逢年过节都要“整酒”,甚至母猪下崽也要摆席。特别是一些基层干部主动或被动参与其中,以正常礼尚往来、大家都这么干为由,收受红包礼金、借机敛财,群众反映强烈。尽管这些歪风在正风肃纪高压下总体面上有所收敛,但一些地方出现了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等新问题。
一些基层干部贪污、侵占民生资金和农村集体“三资”。有的基层干部利用管理、使用、发放民生资金的职务便利,与民争利,或“蚕食”,或“鲸吞”。同时,随着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信访举报逐渐增多,有的基层干部随意贪污、挪用集体资金,侵占、低价承包和变卖、随意改变权属或无偿占用集体资产资源。
少数基层干部在公共服务中刁难群众、吃拿卡要。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以暗示、提要求、人为设置障碍等方式,索要吃请、强拿财物,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村(居)干部办理困难补助要求“请吃饭”、群众办事要“盖章烟”、公益林补偿要“饮茶费”、危房改造收取“保证金”,甚至有干部将手伸向困难群众的“保命钱”。
一些特殊领域存在以权谋私、以职谋私、以业谋私现象。一些基层公职人员违反相关政策、制度和程序规定,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要钱要物,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征地拆迁方面,有的在政策宣传、面积丈量、资金给付等方面做文章、搞猫腻,骗取、侵占征地拆迁补偿金。执法司法方面,有的滥用执法权乱作为或直接索要财物;有的执法不公、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教育医疗方面,有的学校违规乱收择校费、赞助费,在教辅资料购买、后勤基建等方面吃回扣;有的医院开“大检查”“大处方”,在药品、医疗设备采购中搞“暗箱操作”;有的违反师德、医德,收受学生、患者红包礼金。
少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侵占国家、集体利益,侵害职工群众权益。有的企业领导人员亲属围着企业转,“寄生”国有资产,开办关联公司,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把企业搞得乌烟瘴气、亏损严重。有的领导个人说了算,违规投资、违规转借贷款,重大项目不公开招标、虚假招标,直接或间接为亲友揽储谋利。有的设立空壳公司,贱卖国有资产,从中侵吞获利。如,某市属国有企业60%以上的项目直接发包给与领导有关系的人,多人涉嫌违纪违法被调查。
少数乡村“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横行,少数基层干部充当“保护伞”。有的基层干部江湖习气严重,搞拉帮结伙,一步步演变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有的基层干部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欺行霸市、横行霸道,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少数地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还没有传导到基层。有的区县压力传导呈层层递减态势,特别是在基层这个“神经末梢”,压力传导还远没有到位,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有的基层党委党的领导弱化,腰杆不硬、浑身乏力,视管党治党为“潜绩”,不担当、不作为。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喜欢当“老好人”,片面认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干部本就非常辛苦,一些小贪小占行为不是什么大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藏着掖着”、养痈遗患。
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履责不到位。一些部门和领域权力相对集中、资金资源相对密集,但对民生资金、工程项目监管乏力。有的既负责审批和监管,又直接组织工程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存在权责不清、监管流于形式的问题。有的部门重项目立项审批、轻项目过程监管,重招标投标、轻合同管理,甚至对项目资金“一批了之”“一审了之”。
一些基层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大部分基层纪委监督执纪力量偏弱,思想政治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有的乡镇纪委监督方式单一,对违纪线索的调查、取证、突破不力,在群众中缺乏威信。越往基层走,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地区,“熟人社会”“关系社会”特征越明显,一些基层纪委办案掣肘多、顾虑多。
民生监督机制不健全。民生领域涉及的部门众多、工作面广,多是“九龙治水”,监督力量分散,难以形成合力。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如村(居)“两委”集体决策、村民议事制度等重大事项决策和运行过程不规范、不透明,党务、村务、政务公开走过场或搞选择性公开,村务监督小组与纪律监督小组职责有交叉、作用发挥还不够好。有些群众怕被打击报复,敢怒不敢言,监督渠道还需进一步畅通。
以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新成效取信于民
层层向下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压力传导全覆盖,要担负起党委“助手”职责,把握政策策略,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通过实地了解、约谈、专项检查、监察建议等手段,坚决防止出现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递减现象。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要建立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台账,定期研判形势,加强个案分析,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强化履责监督,将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情况作为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落实“两个责任”、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程记录系统,实现履责有痕、监督有据、压力常在。
全面推开民生监督工作,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扶贫民生监督工作体系,加强对扶贫民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强化纪律保障机制建设,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协同,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注重运用大数据和智能化手段,用好网络、微博、微信等载体,有效整合扶贫民生相关领域的职能部门信息,在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增加监督模块,既方便公众查询、监督、举报,又可以通过大数据对比筛查,精准发现问题线索。
发挥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区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在搞清政治生态上下功夫,分级建立 “廉情”报告制度,加强对所在地区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综合研判,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建立完善信访、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监督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规范调查工作全流程,形成密切配合工作格局。探索提级办案、异地交叉办案、片区协作办案等制度,打破地域人情干扰。加强派驻机构监督职责,进一步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部分监察职能的职责,对驻在单位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切实发挥好“探头”作用。
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把利剑直插基层。探索建立纪委监委、组织部、巡视巡察机构“三方联动”机制,把督促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把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被巡视巡察地区和单位党委常委会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完善整改评价问责机制,对敷衍整改、拒不整改的单位,严肃问责。坚守政治巡视巡察定位,将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巡视巡察工作的重点,坚持“党组织建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探索开展提级巡察、交叉巡察、专项巡察等工作方式,大力推动巡察向村(居)和基层站(所)党组织延伸,精准发现、精准反馈、精准整改,把巡察利剑作用发挥出来。加强对区县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完善巡察工作重要情况报备制度,重点在全覆盖、专项巡视巡察、巡视巡察成果运用、宣传、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联动,真正实现巡视巡察“双剑合璧”,形成震慑。
原标题: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关于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