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送纸质材料: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完成后,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各企业将申请材料(胶装)一式一份交所在区县科技管理部门(交纸质申请材料时,专项审计报告必须为贴防伪码、盖鲜章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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